2026年,美国医药产业政策呈现出明显的本土化倾向。FDA于6月29日公布PreCheck试点首批七家参与企业。该试点面向拟在美国新建药品或生物制品生产设施的企业,允许FDA在设施设计、建设、设备安装和投产准备阶段更早介入,并可通过Type V DMF集中承载设施信息。虽然PreCheck属于自愿试点,它的出现也不会替代具体产品申请中的CMC资料或法定审评程序。但是,它带来的实际影响在于,美国本土设施相比中国本土药企获得了更早的监管沟通和更强的建设时间可预测性。
此外,贸易政策也在改变生产布局的成本模型。2026年4月2日,美国总统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发布药品及药用成分进口公告,对公告附件所列专利药品及相关成分设置100%从价关税;获批在美生产计划的企业暂适用20%,并将在四年后升至100%;符合特定药价与生产、研发本土化协议的企业可适用零关税。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其相关成分目前未纳入本轮调整。
对依赖中国境内生产并向美国出口专利药的企业,生产地点已经从运营问题上升为交易结构和长期风险问题。故而License-out项目需要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美国生产投入和技术转移,明确替代CDMO、关税成本承担与供应中断安排,自主商业化项目则要重新测算本地生产、境外生产与混合供应链的成本。
与此相伴,数据和投资审查也在进入医药项目的日常尽调。美国司法部Data Security Program已于2025年4月8日生效,并自同年10月6日起实施部分尽调、审计和报告义务。涉及达到门槛的美国敏感个人数据或政府相关数据交易时,美国合作方需要评估数据向中国主体开放的范围和方式。中国企业收购美国生物医药资产,或通过股权、董事席位及特定信息权接触敏感个人数据和关键技术时,还需评估CFIUS规则。因此,数据在中国药企进入美国市场时的重要性越来越强,不能再在合同中仅体现为宽泛授权,合同应明确数据类型和使用目的,限定访问人员、地域与系统权限,并准备无法跨境交付时的替代方案。相应的交易文件需要把监管限制转化为交割和履行机制。若数据访问或股权安排可能触发DSP或CFIUS审查,可以将必要批准、风险评估或缓解措施列为交割先决条件,并约定审查期间的数据隔离和最小化访问安排。合同还应针对关税、数据访问限制等政策变化设置价格调整和重新谈判机制,明确本地化生产节点、替代供应商启用条件,以及政策变化导致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时的退出安排。